学院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湖北经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鄂经院学函[2020]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2026学年弗罗斯特堡碳经济与数据科学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弗罗斯特堡碳经济与数据科学学院学籍在校的普通本科学生。
二、工作流程
1.成立弗罗斯特堡碳经济与数据科学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组长为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组员为辅导员和各班班主任。
2.2025年新申请认定的学生须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一并于10月8日晚讲评提交给各班班主任。
3.成立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包括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班级学生干部、普通学生等,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5%,人数为单数。班级内,若有同学提交申请材料,则根据上述规定选拔成员成立该班级的班级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原则上要求本班不同寝室的同学作为代表。
4.10月9日前,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学生的日常消费行为进行评议,确定申请者的困难等次,并在班级公示。
5.10月11日前,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对班级认定结果进行审核后,认定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联系咨询方式
弗罗斯特堡碳经济与数据科学学院咨询、投诉邮箱:1875199619@qq.com:
电话:027-81977089
地址:群贤楼五楼504室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5).docx
湖北经济学院弗罗斯特堡碳经济与数据科学学院
2025年9月27日